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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铜府发〔2018〕23号 |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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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rs.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zcwj/zfgw/tff/201812/t20181217_64232729.html
发文单位: 铜仁市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铜府发〔2018〕23号
文件名: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1-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8〕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结合《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体经济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铜党发〔2018〕4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大数据创新应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8〕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数字贵州”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铜仁“试验田”建设,加快推动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应用为核心,按照“抓好一项应用、落地一个项目、引入一个团队、培育一家企业、壮大一个产业”的发展思路,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围绕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以及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各环节,依托工业互联网等平台,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持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培育壮大新业态,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由投资驱动、资源驱动向数据驱动、知识驱动转变,为全市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2018—2022年,每年建设6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60个以上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90户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0年,带动300户以上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2年,带动800户以上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3%,引导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实体经济企业融合升级全覆盖。全市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水平大幅提升,实体经济企业生产运营效率和产品服务供给质量明显提高,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以“千企改造”、“千企引进”为抓手,加快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推动铜仁制造走向“铜仁智造”。

1.推进智能化生产。加快重点领域智能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设备在制造业的应用,推动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智能化发展,重点实施制造业智能制造专项、传统企业两化融合、民族制药产业生产过程自动化等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再出发行动。一是推广应用2017专项行动成果。总结评估2017专项行动成果,遴选支持关键业务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龙头企业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生产等环节柔性化改造、生产装备和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等方面的优秀产品,实施3个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双百强”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推介产品和解决方案,收集企业需求。组织服务队伍上门服务,针对企业需求帮助制定转型升级方案,重点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实施2个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提高企业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制造业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个性化定制。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挖掘和动态体验感知等手段,充分整合市场信息和客户个性化需求,挖掘细分市场,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重点实施特色行业个性化定制专项,推动水产业、白酒、特色食品、电子信息制造等行业引进定制解决方案和柔性生产设备,开展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的定制生产,提供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个性化定制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服务化延伸。鼓励传统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资源与业务基础,推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仓储物流、电商销售、设备租赁及维护等服务功能的商业化延伸应用,从产品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重点实施传统行业服务化转型专项,推动化工、装备、白酒、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运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增值服务,搭建工业电商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和产品渠道,培育“制造+服务”跨界融合的新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5.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推动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应用,赋予工业互联网机器和产品“身份证”,为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和人、机、物全面互联提供基础标识。利用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云”为重点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搭建企业级平台,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提升大型企业的集成创新应用水平,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018—2022年,每年建设3个大数据与工业融合标杆项目,实施35个大数据与工业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5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0年,带动17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动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业务。到2022年,带动4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安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推动农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生产服务扁平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

1.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支持沿河空心李、铜仁珍珠花生、德江天麻等农特产品精细化种植,加快构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现代农业生产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重点推进苏州布瑞克农业大数据、三社融合等项目实施,加快实现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数据与农业生产数据的共享互联,促进贫困户和农业产业扶贫“三变”利益联结,建立起农业生产信用档案,推动农业生产资源要素的高效聚集。(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农业生产服务扁平化。支持整合农业生产服务企业主体信息,建立产前、产中和产后农业服务企业数据库,搭建起农业服务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服务链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扁平化。利用已建农业大数据平台,切实解决区域农业服务资源不足、信息不畅、服务效率低和服务成本高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运用大数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形成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有保障、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重点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聚焦茶叶、畜牧业、蔬果产业等特色产业,利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农产品二维码,实现农产品产地、生产单位、产品检测等信息追溯查询,逐步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农业市场销售网络化。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支持念乡人、宅尚电子商务等本地特色电商企业,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重点实施农村电商培育专项,依托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贵州电商云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销售渠道和流量优势,结合我市产品实际,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提升服务标准,鼓励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以中国网库“一县一品”为突破口,助推“铜货”形成一定市场影响力。建立县级产品专区或地方馆,实现网上销售,积极助推铜货出山、农民增收。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线上定制、线下送菜到家的农产品销售服务新模式,增强特色农产品线上推广和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018—2022年,每年建设1个大数据与农业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个大数据与农业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10户以上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1个物联网基地,推动5个农业企业产品应用质量追溯平台,建成1306个农村电商服务站。到2020年,带动3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3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推动20个农业企业产品应用质量追溯平台。到2022年,带动10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扶贫办、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

1.发展平台型服务业。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统领,以“一带双核”精品旅游线路规划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铜仁全域智慧旅游项目建设,着力加强“一带双核”项目与大数据应用的深度融合,支持梵净山、石阡温泉等智慧景区建设,通过云服务、大数据、目标定位、安全和反馈等系统,实现科学决策和管理;通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各系统的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实现铜仁市旅游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铜仁市旅游的管理与服务水平;通过对铜仁市旅游经营数据的全面采集和挖掘应用,建立实时的景区经营分析统计平台和承载量预警系统,防止景区超负荷运营,提升景区的游客安全防范水平。(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发展智慧型服务业。加快培育智慧物流、智慧商贸、智慧科技服务、智慧工业设计等智慧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壮大智慧健康、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文化等智慧生活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智慧发展新形态。重点实施智慧物流融合应用专项,建设“物流SaaS+互联网平台”、碧江区大数据+智慧社区+农业电商+物流平台,依托市内大数据物流平台企业,加快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降低空驶率,提高仓储周转效率,加快形成智慧高效、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发展共享型服务业。引导推进全市生产、创新、生活领域资源网络整合重组,推动共享经济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创新和协同式生活方式创新,打造新的重要增长点。重点实施共享经济主体培育专项,大力发展交通出行、房屋住宿、生活服务、生产能力、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共享经济,加速建立共享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健全相关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容错试错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激发共享经济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018-2022年,每年建设2个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标杆项目,实施20个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3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0年,带动10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2年,带动30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重点围绕服务业各领域主导产业,加快实施一批创新融合标杆项目和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创新融合先进典型企业,带动一批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大数据与服务业各领域集聚融合发展。到2022年,以服务业与大数据创新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三大变革,实现服务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发展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

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铜仁高新区重点围绕汉能移动新能源、智能终端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形成产业集聚。抢抓铜仁·苏州产业园上升为省级层面战略合作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深化昆山与碧江的合作,把铜仁·苏州产业园打造成东西部合作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2018年,全市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到2020年年均增长13%。(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产业园建设,通过引入一大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来铜注册落地,不断增强大数据软件服务创新能力,积极推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等企业发展,着力增强面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数据库、行业应用软件和特色软件服务产品。研制面向铜仁特色产业的供应链协同管控解决方案,助推传统产业融合转型。2018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口径)收入同比增长30%,到2020年年均增长2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在工业制造、生态环保、旅游文化、商贸流通、农业、建筑等重点行业开展一批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推进我市重点区域开展物联网应用试点,推动传感器、仪器仪表、多类条码、射频识别、多媒体采集、地理坐标定位等物联网智能感知技术和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突出大数据融合特色开展高科技企业招商引资。

1.引进落地一批国内外优强高科技企业。结合“千企引进”工程,突出产业招商,依托《高科技产业招商目录指引》,分产业绘制产业链招商图,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两区一走廊”经济空间布局,围绕主城区、玉屏大龙、“一带双核”、乌江生态经济走廊、思德印同城化五大板块,加快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用好数博会铜仁分论坛等重大交流合作平台,面向国际高科技发展高地以及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成渝经济区等国内高科技重点区域,梳理一批优强高科技企业,以及已经运用大数据实施融合升级的传统领域重点企业名单,制定针对性招商政策以及个性化、专业化的招商服务方案,开展专题招商、精准招商、定向招商。2018年,全市引进落地优强高科技企业5户,其中国内外知名大数据龙头企业1户;到2020年引进落地优强高科技企业20户,其中引进国内外知名大数据龙头企业5户。(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引进发展一批高潜力高成长型高科技企业。以产业招商为统领,突出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共享经济等领域,盯紧一批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按产业链图梳理形成招商项目库,分领域、分类别、点对点、人盯人开展招商洽谈,促进项目落地,培育铜仁未来的高科技“小巨人”和“独角兽”。2018年,全市引进发展高潜力高成长型高科技企业5户,其中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1户;到2020年引进高潜力高成长性高科技企业20户,其中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5户。(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体系。

1.完善评估体系。按照全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指数评估体系,对全市企业提供融合发展水平、发展重点、价值成效、特征模式、发展趋势的评估诊断、结构性分析和对标性评估,突出问题导向,“一企一策”提出融合方向和融合重点,助推企业精准融合、转型升级。健全融合标准规范,参照省级融合标杆项目评定标准,建立市级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示范评定标准,推进典型示范建设与对外宣传。(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融合解决方案支撑。在各行业征集提炼系统融合解决方案,不定期发布优秀系统解决方案和企业典型方案,在全行业实现产品化推广应用。深化与既懂行业、又懂大数据的国内外解决方案服务商合作,加快集聚、不断拓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撑服务企业队伍,充分借助其在融合发展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组建融合服务队和产业联盟,分行业开展更加精准的业务对接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发改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具体实施。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着重建立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的一体化合作协调机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畅推进、取得实效。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的融合工作负总责,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专班、责任事项和完成时限,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各区(县)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目标任务。工业、农业、服务业分别由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发改委具体牵头抓落实,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报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要对行业内企业的情况进行摸底,分别建立项目库,并指导企业完成“万企融合”系统填报;要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经开区管委会。各地也要建立本地区项目库,并督促指派专人包保,建立台账,精准指导企业开展大数据融合工作,形成市、县分级负责、层层推动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政策引导。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通过以奖代补、贴息、基金等方式,大力支持融合标杆项目建设。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大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同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带动区域内所有实体经济企业开展融合升级。要加大对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干部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开展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的能力。


(四)强化调度考核。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调度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下步工作打算等。各牵头单位每月要向市大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融合工作推进情况,以表格形式填报任务完成情况、具体项目融合进度等。市委、市政府已将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问责。


(五)加强宣传推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有计划的组织专家到企业去开展会诊服务,积极推动企业融合,帮助企业解决融合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知识,从而提高各行业实体经济企业融合积极性,动员全市参与、支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推行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提升我市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水平的目标。


附件:1.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工作方案

            2.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工作方案

            3.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工作方案

            4.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培育融合发展新生态,根据《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围绕“千企改造”,重点扶持3个左右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力争实施35个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利用“智慧政企”云服务平台,加快园区信息化建设,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促进企业转型。落实好“云长”责任制,推动“工业云”平台功能完善与应用,登云企业突破100家。

2018—2022年,每年建设3个大数据与工业融合标杆项目,实施35个大数据与工业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5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0年,带动17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推动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业务。到2022年,带动400户工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安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管委会、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业智能化生产。

加快重点领域智能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设备在制造业的应用,推动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智能化发展,重点实施以下专项:

1.制造业智能制造专项。以打造铜仁高新区千亿级园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倍易通、鲲鹏等智能终端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以传感器、物联网为通信和信息传输的智能网络以及数字生产线,提升制造业企业全制造过程数字化建模与分析、智能化工艺决策、智能化现场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2.电子信息产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字化专项。支持中宇元一、骏豊科技、华耀三重光科技等企业,推进手机、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开展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实现关键工序、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运营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3.民族制药产业生产过程自动化专项。支持洋山河生物科技、同德药业、苗药生物技术等企业围绕解决多组分中药提取纯化和质量控制难的共性问题,推进关键性工艺参数实时采集检测和分析调控,对提取、浓缩、醇沉、干燥等重点工段实施自动化改造提升,加快中药标准化、现代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大数据局)


(二)推进网络化协同和个性化定制及服务化延伸。

加快发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云制造等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推动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全面互联。重点实施制造业网络化协同专项,在消费电子、机械等行业推动网络协同设计、虚拟仿真、众包研发设计,在电子信息制造、有色、化工等行业开展网络化协同供应链管理。

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挖掘和动态体验感知等手段,充分整合市场信息和客户个性化需求,挖掘细分市场,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重点实施特色行业个性化定制专项,推动白酒、特色食品、电子信息制造等行业引进定制解决方案和柔性生产设备,开展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的定制生产,提供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个性化定制产品和服务。

鼓励传统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资源与业务基础,推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仓储物流、电商销售、设备租赁及维护等服务功能的商业化延伸应用,从产品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重点实施传统行业服务化转型专项,推动化工、钢铁、装备、白酒、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运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增值服务,搭建工业电商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和产品渠道,培育“制造+服务”跨界融合的新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大数据局)


(三)发展工业互联网,以园区为重点加快信息化建设。

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核心,遵循“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整个经济现代化”指导原则,运用与中国电信铜仁分公司合作契机,加快推动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将全市重点工业园区信息基础建设纳入优先范围,提前进行改造实施。结合物联网、智能制造项目推进,将工业互联网与中国电信天翼云平台进行融合,利用云平台实现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并联合龙头企业、国内外智能制造服务企业,形成工业企业垂直纵向应用打通、横向产业链协同打通的细分垂直行业云平台,实现行业内同类客户复制。同时,对有信息化需求企业提供一户一案解决方案及企业信息化改造支撑。

利用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工业云”为重点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能力,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搭建企业级平台,形成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提升大型企业的集成创新应用水平,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的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大数据局)


(四)实施传统企业改造提升工程。

1.强化两化融合服务。一是依托省专家服务队伍。邀请知名学者、领域专家组建专家咨询队伍,指导传统企业利用工业云进行改造提升,加快工业云发展和推广应用。二是利用省内外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企业优势资源,帮助企业找“痛点”、开处方,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优秀产品及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大数据局)

2.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分区域、分行业进行挖掘分析,组织实施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3.开展再出发行动。一是推广应用2017专项行动成果。总结评估2017专项行动成果,向重点企业推荐《国内优强大数据企业应用解决方案汇编》,在166个解决方案中,遴选支持关键业务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龙头企业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生产等环节柔性化改造、生产装备和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等方面的优秀产品,实施3个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双百强”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推介产品和解决方案,收集企业需求。组织服务队伍上门服务,针对企业需求帮助制定转型升级方案,重点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实施2个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提高企业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制造业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五)构建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通过梳理园区已有的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结合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战略发展规划,规划包括产业协作服务、技术服务、政策服务、投资孵化服务、产品市场推广服务等为一体的园区企业服务体系,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园区各类服务的平台化、智慧化,增强高新技术开发区服务园区企业创新创业的能力,以汉能集团为工业智能化建设模板,提升园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增强园区企业粘性,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在园区的聚集和升级。

远期将以园区从业者和园区居民的衣食住行为出发点,结合全市及高新技术园区的商业配套设施、公共交通、人才公寓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通过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园区公众服务的平台化和智慧化,形成线下线上结合的园区公众服务体系,构建工作、生活一体化的智慧园区(工业云),增强高新技术开发区对人才的吸引力,从侧面促进园区产业的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两级共同推动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由市工信委定期召集相关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与省经信委的协调对接,研究全市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强化资金保障。引导制造企业、集成商、金融机构等开展融资对接,探索“制造+集成商+金融”的智能制造项目融资培育计划。在省经信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争取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专项、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的支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强化人才培养。鼓励铜仁学院、铜仁职院等高校、市内职业院校和试点示范企业联合培养,定向为企业培养高层次、高技能和工匠人才。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帮助企业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企业专业人才引进步伐,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人才选择。



附件2

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推动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培育我市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新动能,根据《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2022年,每年建设1个大数据与农业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个大数据与农业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10户以上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1个物联网基地,推动5个农业企业产品应用质量追溯平台,建成1306个农村电商服务站。到2020年,带动3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优化3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推动20个农业企业产品应用质量追溯平台。到2022年,带动100户农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扶贫办、市供销联社,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加快构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管理的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加快实现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数据与农业生产数据的共享互联。建设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基于遥感监测、地面调查、网络挖掘等技术,构建“天空地人”四位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可持续采集更新体系,夯实农业大数据基础,实现农业生产数据的关联整合、时空分析与智能决策,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脱贫。(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办、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运用大数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形成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有保障、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重点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重点聚焦茶叶、畜牧业、中药材、蔬果、油茶、食用菌等特色主导产业,利用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农产品二维码,实现农产品产地、生产单位、产品检测等信息追溯、查询,逐步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农业市场销售网络化。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网络化运营体系,破解“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难题,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重点实施农村电商培育专项,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用好贵州电商云、贵农网等电商平台,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线上定制、线下送菜到家的农产品销售服务新模式,增强特色农产品线上推广和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大数据局、市供销联社,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成立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席办公室,建立跨系统、跨部门的一体化合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畅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职责分工。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建立本地区项目库,每季度将项目进度汇总到市农委。相关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并督促县级政府指派专人,建立台账,精准指导企业开展融合工作,形成市、县分级负责、层层推动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投入多渠道、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思路,积极引导多种经济成分的资金、技术等要素投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资金重点应投向农业大数据平台、农业物联网基地、农产品质量追溯、农村电商等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任意识,把“万企融合”大行动纳入农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压实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任务落实、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将相关任务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开展动态监测,落实考核奖惩。



附件3

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根据《铜仁市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好“数字经济”攻坚战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2022年,每年建设2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2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带动3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0年,带动10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到2022年,带动300户服务业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重点围绕服务业各领域主导产业,加快实施一批创新融合标杆项目和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创新融合先进典型企业,带动一批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大数据与服务业各领域集聚融合发展。到2022年,以服务业与大数据创新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三大变革,实现服务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任务

(一)智慧旅游应用专项。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重点,推动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大数据深度应用于旅游业领域,构建全域旅游大数据综合分析管理、市场开发、资源管理等体系,加快形成智慧旅游景区指导性规范,逐步扩大覆盖面。2018—2022年,每年实施1个融合标杆项目,实施1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一站式平台”实现全市4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逐步建设并完善全域旅游大数据综合分析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1.构建智慧旅游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两中心、三平台、N系统”的智慧旅游框架体系。即:旅游数据中心和旅游指挥中心,旅游管理平台、旅游服务平台、旅游营销平台,N系统包括客流分析决策系统、投诉追踪管理系统、旅游资讯网、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等,全面汇聚“吃住行游购娱”要素资源信息,实现旅游数据采集、存储、分析、交换、共享等服务功能,逐步打造完善的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

2.优化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加强旅游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的游客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设施和地带监控设施建设。推进旅游目的地数字系统建设,积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数字化应用,进一步推动铜仁旅游网、铜仁网旅游攻略等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推动跨产业融合。支持旅游企业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

3.推动大数据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应用工具,推动大数据技术渗透旅游各领域创新融合发展,开发更多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产业业态,尤其是乡村旅游和旅游工艺品创意开发。推动大数据旅游平台和传统旅行社、酒店、航空、餐饮、景区文化、天气等各个细分市场的多元、多维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游客幸福感。推动旅游产业实体项目与大数据项目融合建设,建设推出一批旅游实体经济与大数据融合优秀示范项目和优秀企业。


(二)智慧物流融合应用专项。充分挖掘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等技术,优化物流供应链管理流程,加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建设“物流SaaS+互联网平台”,推动大数据+物流运力优化、供应链、物流个性化服务、物流信息互联等模式创新,尽快形成智慧高效、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2018—2022年,每年开展1个融合标杆示范项目,10个融合示范项目。2018年,全市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80%,到2020年,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8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1.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着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速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开放的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进一步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及邮政快递、仓储等行业物流信息,加快区域交通运输、物流、仓储、配送等数据集聚,形成集物流信息发布、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智能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中心。支持碧江区智慧物流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之间的横向整合联网,做到区域物流资源的资源共享、内外互联,实现社会物流系统的优化运作。

2.推广智能仓储系统建设。在大龙保税仓、武陵山医药物流园、碧江现代商贸物流园、万山物流园等市内大型物流园区开展试点工作,支持建立智能化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网络仓库建设,整合各物流园区库存信息,实现货源信息的高度共享和统一调度,促进供需信息精准对接,提高货运调度效率。

3.加快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加快构建智能物流调配配送网络,实现货运车辆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的信息网络无缝对接,实现人员、货源、车源的智能化调度。鼓励物流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发展定时配送、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推动物流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物流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物流示范县。


(三)大数据与电子商务融合应用专项。以电商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和电商支撑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电子商务向乡村、农产品生产基地、旅游工艺品和社区延伸,大力支持铜仁高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发挥辐射带动效应。2018年,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2018年—2022年,每年实施1个融合标杆项目,10个融合示范项目。到2022年,电子商务对大数据的应用不断深化,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的个性化营销、精准营销能力,建成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1.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企业,带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实现电商扶贫。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销售企业等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培育一批涉农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涉农中小微企业入驻贵州电子商务云平台及淘宝、京东等国内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支持建设“贵农网”农村电商平台,打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触网”渠道。到2020年,实现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覆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100%,示范县建制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30%覆盖。

2.推进电子商务与加工企业融合发展。鼓励装备制造、化工、新型建材等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采购原材料、发布产品信息,鼓励白酒、茶叶、特色食品、手工艺品等我市优势产业开展电子商务,拓展分销渠道,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各地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建立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聚区,通过降低网络、仓储物流配套成本,打造与传统产业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园区。

3.推动线上线下创新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发展O2O模式,通过平台与线下服务相结合,利用新兴媒体等渠道和地理定位等技术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零售、商超、百货等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订店提”、“网订店送”,鼓励餐饮娱乐、家政服务、健康医疗等生活服务企业,依托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线上线下交易融合。支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特性,进一步细分市场,改善用户体验,探索免费体验营销、移动导购、圈子营销等创新商业模式。

4.推进电商向社区渗透。大力发展电商O2O,推动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终端配送能力。联合苏州对口帮扶城市建立销售终端,将优质农产品直销苏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社区,缩短中间流通环节,拓宽我市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实施共享经济主体培育专项。以平台化、高效化、开放性和分布式为主攻方向,盘活存量资源、提升有效供给效率、增强共享经济服务能力,积极稳妥推进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领域资源网络整合重组,引进扶持培育共享型服务业市场经济主体企业,推动共享经济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创新和协同式生活方式创新。2018—2020年,每年引进一批共享型服务业创新企业,培育一批共享型服务平台和“双创”平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1.构建共享经济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资源供给池和需求池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共享经济信息服务体系,以乡村振兴和创业创新为主攻方向,支持乡村振兴共享经济和“双创”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平台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为共享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2.扶持培育共享经济市场主体。抢抓信息技术、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蓬勃发展机遇,大力引进共享经济信息服务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团队落地铜仁,积极支持正在起步、成长快速、极具潜力的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拓宽共享经济新业态、开发共享型服务新产品,不断壮大共享经济市场主体。

3.建立完善共享经济制度。加速建立与共享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健全相关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容错试错的审慎监管机制,营造共享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成立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应用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工作,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组织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责任明晰的标杆项目和示范项目推进机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适时发现、协调、解决我市在推动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融合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服务业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动”的原则,统筹市大数据发展资金和各有关部门资金对标杆项目、示范项目予以奖代补等各种形式支持。采取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绩效激励、保费补贴、贷款风险代偿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加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调度考核。按照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建设方案,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推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市发改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提出方案建议报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解决。


(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活动,对项目建设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和企业等典型案例,以及其他优秀成果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标杆项目、示范项目的先行、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会影响。


铜府发〔2018〕23号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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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府发〔2018〕23号  发表于 2021-3-1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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