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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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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12829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2-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2-21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辽宁省网上税务局系统(包含网页版、客户端以及“辽宁税务·办税通”手机APP)将于2018年12月29日24时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需要于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在原辽宁省网上税务局涉税事项的申请提交。
  二、原辽宁省网上税务局将于2018年12月21日20:00停止新开户功能,新注册用户可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开通使用。省局将于2018年12月22日-23日完成原辽宁网上税务局的用户迁移工作,2018年12月24日起,您可开始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申请。
  三、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纳税、发票领用、税收优惠、报告备案、信息查询等涉税事项的办理。原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可正常使用。原税务局端已授权开通的用户可继续开具通用机打发票,新授权的用户需在外网自行下载安装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为:http://cdn.tax.ln.cn/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exe。省局将于2019年3月1日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增加通用机打发票开具功能,届时将关停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
  您在操作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12366或024-23205098进行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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