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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复市金融财税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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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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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1 01: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通化税务
标题: 通化市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复市金融财税若干措施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ODA2NzM0NQ==&mid=2247484439&idx=2&sn=67cfd3f5d4595911b9878172a920f375&chksm=cf818069f8f6097f6b0bbcd871db85eca805cd9028156f4628c142825dcad492a89d63098f4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0
二维码: -
为充分发挥金融财税保障支撑作用,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攻坚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服务业企业恢复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金融财税支持措施。
1.建立常态化金融保障绿色通道。各银行机构要建立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常态化审查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信贷审批效率,鼓励通过吉企银通(通化)平台、电话、微信、网络平台等线上联系方式提供服务,对重点企业的获贷时长要力争压减1/3以上。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要优先配置金融资源,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重点农业、工业、服务业企业、外贸企业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指定联系领导,配备服务专员,实施“一对一”服务,密切跟踪生产动态和资金需求情况,制定金融服务专项方案,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2.保持银行信贷“两降两增”势头。各银行机构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评估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单列信贷计划,提供专项额度,达到贷款利息降低、融资成本降低和贷款额度增加、中长期贷款余额增加等“两降两增”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全年信贷投放力度,将信贷投放进度适当向一季度倾斜。确保2021年贷款总量增速、制造业贷款余额、企业信用贷款余额、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新增民营企业贷款、新增首贷户、政策性转贷款授信同比增速高于2020年。银行机构要通过“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周转成本、降低资金来源成本、降低中间环节成本、降低抵押担保成本、降低运营管理成本”等方式,全力压降企业融资费用,确保2021年全市贷款利率和融资成本比去年进一步下降。
3.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优先做好“三必需、一重要”(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重要国计民生相关领域)企业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金融保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稳定扩大相关企业授信,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提供特别利率优惠和保费优惠。创设“疫情防控及相关民生领域票据再贴现直通车”;组建融资服务专班,全面梳理一季度施工项目和“三早”集中开工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有序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对一季度新开工和“三早”集中新开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4.快速助力企业平稳恢复生产经营。金融机构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实行“不抽贷、不断贷、不停贷、不压贷”等“四不”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积极为特殊困难企业向上级银行机构申请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稳定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倡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践行社会责任,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小微企业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平稳恢复生产经营。
5.打造宽松灵活信用监管环境。充分考虑疫情的客观影响,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对于监管指标达标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者在监管措施上作出一些灵活的安排;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企业,银行机构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以及不会使用移动支付的老人等特殊群体,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6.大力发挥地方金融增信作用。应急周转基金日综合费率保持在0.9‰,各银行机构要主动与应急周转基金签署合约,提高应急周转基金使用率、覆盖面;各银行机构要加快与通化市信保基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进通化市信保基金业务增长,并对疫情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减免担保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增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的综合融资担保费率力争保持在1%以下,再担保费用减半收取,不得收取评审、评估等其他费用。推进与东北再担保合作进程,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能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应酌情增加贷款额度、提高增信力度,缓收或减免贷款利息、担保费。
7.强化高效有力税收保障举措。加快推进《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发展20条措施的通知》政策发挥实效,有效落实符合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府补助不征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等八类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以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提供邮寄配送业务、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开辟直通办理、容缺办理为抓手,全力构建安全便捷办税缴费环境;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税、确有困难按期缴纳税款的予以延期办理和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在我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风险等级解除前,暂不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8.适度扩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建立市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企业名单,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的,由同级财政按一季度企业新增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且2021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省外户籍员工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帮助企业争取省级一次性稳岗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对投保政策性复工防疫综合险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保费的80%予以补助;对租用市属国有企业房屋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免交一季度房屋租金。
9.建立便捷畅通金融服务体系。通化市金融咨询委员会轮值理事成员单位要积极作为,主动联系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金融服务。特别是要针对我市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内的“8+10”企业实行定制化金融服务,保障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切实将疫情对企业上市进度的阻碍降到最低;各银行行长、客户经理要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村居建立服务联络机制,通过走村入户,实现金融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建立银、证、保、担联动机制,银行、证券、保险和担保公司聚焦企业复工复产,发挥各自优势,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提供优质金融服务。鼓励证券机构加大证券创新业务推广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投融资服务支持。
10.加强推动政策落实机制建设。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合作建立综合保障机制,畅通政策兑现渠道,坚持“一企一策”、结合实际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落实措施,及时跟进完善,形成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的政策体系;建立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调度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建立督考机制,将各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作为今年督查、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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