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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报请研究〈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地(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请示》、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局《关于推进〈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有关事项的请示》、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审定〈关于积极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请示》。
会议指出,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坚持中央关于做好新时期西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政政府的要求,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报请研究〈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地(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请示》。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国家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全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当前,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西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重点,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实现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更大发展。还有不到两年,我国将进入“十二五”发展时期。“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继续保持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势头,顺利实现西藏发展战略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区不仅与全国乃至全球经济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且面临更加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因此,我们必须提早谋划“十二五”发展,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确保实现与“十一五”五年规划的顺利衔接。会议要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相衔接;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要坚持资源、生态和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要坚持发展与改革紧密结合等原则。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强调,科学组织并实施好《规划》,保护好西藏高原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西藏各类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西藏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保障西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各地、市、各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肩负起神圣使命,认真落实责任,组织好、实施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努力构筑稳固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推进〈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事关人才强区的战略高度,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审定〈关于积极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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