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92
  • Tax100会员 28026
查看: 368|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对外服务的通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6-1 23: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15595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对外服务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9-01-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对外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对外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年1月30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2月22日24:00时至28日24:00时对金税三期系统进行并库升级,期间暂停对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9年2月22日24:00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房产交易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包括自助办税终端),以及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等网上税收业务应用服务系统(涉税咨询除外)暂停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并库升级期间,纳税人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网上发票认证系统、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正常使用;ITS自然人个税系统手机端并库升级期间每天7时至23时向纳税人提供服务(客户端申报等功能屏蔽,只留系统登录、专项扣除信息采集和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功能;ITS大厅端中依赖核心征管系统的如扣缴申报等相关功能、自然人缴款核算功能将暂停使用)。
   二、启用新系统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日8:00时起,全省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全面恢复对外办理各项涉税(费)业务。各网上应用系统同步启用。
   三、纳税(缴费)人注意事项
   (一)系统并库升级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之日前,请广大纳税(缴费)人妥善安排,尽量抓紧和提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特别是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土地交易、社会保险费缴纳、车辆购置税申报等事项,避免和减少因金税三期系统停机对办理涉税(费)业务造成的影响。主要影响事项如下:
   1.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将因暂时无法缴纳车辆购置税,导致不能及时办理车辆牌照;
   2.纳税人办理不动产交易,将因暂时无法办理相关缴税事项,导致不能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
   3.社保费缴费人暂时无法办理社保费缴费;
   4.纳税人暂时无法办理代开发票等涉税事项;
   5.自然人暂时无法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二)3月1日后金税三期系统恢复上线运行初期,由于业务办理集中,业务量骤增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费)业务系统网络不畅、办税服务厅拥挤、等候时间过长等现象,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三)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服务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的事宜(如涉税业务办理差异、业务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税务机关将及时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告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通告。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广大纳税(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全省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缴费)人不断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