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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雷锋天天向上 学习政策天天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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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6 0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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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山税务
标题:
学习雷锋天天向上 学习政策天天向善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MzNjQ4OA==&mid=2247499169&idx=3&sn=f38f9f639888f239bd3c31d4d39ce0d0&chksm=975451e6a023d8f006fff1350a3aef8060b336afa4635fa3cb314589fee15e1c88cf6fa600a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05
二维码:
-
美丽黄山
美好税务
KAIXUE
千呼万唤始复学 拖箱扛包返校园
开学
+1
不休
扎紧口罩 防护做妙
安心学习 健康同行
黄山税务 编著
第一单元
学习雷锋好榜样
1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
雷锋,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并以雷锋精神影响了后世一代代中国人。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2
学雷锋日
伟大领袖毛主席于1963年3月5日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因此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今年是第58个学雷锋日。
3
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
其实质和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象征。周总理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第二单元
践行雷锋精神
展现税务力量
【章节导读】
3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学雷锋纪念日。雷锋,这个闪光的名字一直镌刻在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中。在安徽南部,新安江上游,有着这样一支爱岗敬业、朝气蓬勃的队伍,他们坚守于岗位,服务于百姓,时刻用铁军精神铸就“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税务之魂。
1
爱岗敬业树标杆
无论酷暑还是寒冬,税务大厅里彬彬有礼的问候总会让人倍感亲切;无论街头还是巷尾,税收政策中条理清晰的宣传总能解人燃眉之急;无论昨日还是将来,党旗下的铮铮诺言一定能够让你倍感安心。
春风送暖
2
走入社会学雷锋
蓝色的制服是海洋的颜色,海洋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乐观积极;蓝色的制服是天空的颜色,天空是“江天一色,渺无纤尘”的澄明纯净;蓝色的制服是我们内心的颜色,是“振振公子,于嗟麟兮”的宽而爱人。
3
扶贫路上党旗红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从“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再到“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都是中华民族对摆脱贫困、丰衣足食的深深渴望。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大事的背后无处不闪现着微小的身影。
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
邀请扶贫工作队扶贫专干作扶贫开发专题培训
开展入户走访,切实了解户上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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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税收政策大家学
【章节导读】
有人说:“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是一个慈善事业深入人心,慈善事业高度发达的社会。在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梳理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供大家学习参考。
1
个人进行公益捐赠需通过以下机构参与:
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2
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
(二)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三)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3
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一)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三)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4
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
居民个人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除限额,其捐赠当月的扣除限额为截止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全额扣除的从其规定,下同)。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二)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三)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比照本公告分类所得的扣除规定处理。
5
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6
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需要准备的资料和保存年限:
个人通过扣缴义务人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符合条件可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并提供捐赠票据的复印件,其中捐赠股权、房产的还应出示财产原值证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税款时予扣除,并将公益捐赠扣除金额告知纳税人。
个人自行办理或扣缴义务人为个人办理公益捐赠扣除的,应当在申报时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个人应留存捐赠票据,留存期限为五年。
■
课后习题
1.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顺序是怎样的?
2.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中扣除有什么不同?
3.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支出未及时取得支出凭证怎么办?
4.有几种方式可以享受公益捐赠扣除?
5.公益捐赠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来源:徽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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