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减免税会计核算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减免税会计核算工作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6〕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减免税核算工作,充分认识规范减免税核算工作、实现精细化核算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减免税核算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面大,是一项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涉及减免税核准、备案、申报与核算等各项工作,各级收入核算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征管和科技、信息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核算国税机关办理减免税情况。
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管理办法、减免税政策代码、减免税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切实掌握减免税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的内容、科目、减免性质代码进行核算。
四、严格执行减免税政策代码库。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税函〔2015〕520号)要求,切实做好宣传辅导和减免税备案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省局FTP相关目录(省局各处室/收入规划处/减免税核算/减免性质代码),及时下载更新《减免税政策代码》。
五、强化减免信息审核监督。各级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纳税人填报的减免税申报等基础信息及时查看审核,收入核算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减免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发现问题从源头更正,确保减免税核算数据精准无误。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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