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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客户的礼品偶然所得如何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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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 15: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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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3 15: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个人以消费积分兑换礼品或捆绑销售的“买一赠一”外,其余无偿赠送的都是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内部员工)。

如果企业赠送出去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的,需要注意两点:

1、需要将税后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然后再申报。

比如,企业赠送的礼品,公允价值(市场价)是100元,如果没有单独向个人收取20元的税款,消费者得到的税收收入就是100元。

假定税前金额为X,则有方程式:X-X*20%=100,解方程:X=125元。

企业需要按照125元的税前金额申报缴纳个税,应交个税金额=125*20%=25元。

而不是直接按照100元,应交税金=100*20%=20元。

如果直接按照100元申报缴纳,就会造成少交税款,税务局稽查发现是会被处罚的。

2、不能获得个人身份信息的应汇总申报

由于现实中赠送个人礼品,多数情况下是不能获得个人的身份信息,税务总局也考虑到了这个现实问题,企业只需要到税务大厅办理一个汇总申报,就可以不需要个人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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