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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仅是发票开具错误,并不影响会计上对于销售收入的确认。
收入准则中,对于收入的确认,从来就没有跟发票进行挂钩;发票的开具只是影响增值税的处理。
因此,如果没有发生实际退货,仅仅是发票因为开具错误而冲红票,那么开具红票后,再同时开具一张正确的蓝字发票就可以了。
只要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的金额是一致的,实际上对会计处理结果和税务处理结果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非要做会计分录,就可以按照如下做:
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蓝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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