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我省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为:
(一)城市: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00元(含200元)。
(二)农村及县镇: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0元(含150元)。
具体划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符合上述认定标准,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民政部门或医疗部门的证明),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特殊困难学生:
(一)孤残(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二)革命烈士子女或社会优抚家庭学生;
(三)由社会公益事业捐资读中学升入高校的学生;
(四)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
(五)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困难及一般困难的认定由高校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实际家庭收入、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和本人日常生活状况对其进行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档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2档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3档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201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