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27
  • Tax100会员 32514
查看: 459|回复: 0

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4〕13号

1351

主题

1376

帖子

1416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416
2021-2-24 14: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4〕1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等有关要求,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
  相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具体准则和本规定,对发行和持有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未来可能有更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出现,其会计处理应当适用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规定。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4年3月1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