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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中小微企业注意了,社保免征和缓缴政策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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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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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4 01: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浦东税务
标题: 【温馨提醒】中小微企业注意了,社保免征和缓缴政策已到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g3OTM4Nw==&mid=2650859958&idx=1&sn=f075881e1036fdb57552b48712f1a95f&chksm=849d8f02b3ea0614a7e301e7bb8b082487a3273258f1483d598cad6cbe42291df4a2bd76bb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2-22
二维码: -

中小微企业注意了,
社保免征和缓缴政策已到期!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政策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和缓缴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本月是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到期后的首个征期,请缴费单位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和资金准备,确保每月按时足额缴费。
按规定向社保部门办理了延缓缴纳社保费备案的单位,从本月起,所属期为2021年的社保费开始正常按月申报缴纳。对于延缓缴纳期间尚未缴纳的社保费,参保单位最迟应在2021年3月底前,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申报)或社保费客户端(功能菜单-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完成缴费,为避免逾期缴费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请缴费单位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浦东新区税务局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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