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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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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0: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规范陕西省内已获批和即将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免税管理,明确管理模式和岗位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规定,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经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中国(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规定了哪些具体事项?

本公告明确了以下内容:主管税务机关职责,政策适用范围、对象,业务办理条件及计算方式,申报要求等。

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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