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关于调整派出机构职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公告
202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关于
调整派出机构职能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办公地点为鹰潭市月湖区林荫东路105号)根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调整了派出机构职能,现将派出机构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共设派出机构3个
(一)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鹰潭市月湖区林荫东路105号。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费征收和服务,负责低风险应对任务安排的风险提示提醒事项,不再承担管户职责。同时承担月湖区、信江新区辖区内存量房交易税费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热线:0701-6212703。
(二)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信江分局。办公地点:鹰潭市月湖区信江新区信江北大道信江大市场A5号。职责:负责信江新区辖区内现有纳税人税费管理,及信江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非税征收;负责月湖区辖区内大企业、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企业税费管理服务,具体为月湖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建筑业、租赁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全行业企业,以及月湖区其他行业一般纳税人税费管理。
联系电话:0701-6314002。
(三)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江边分局。办公地点: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街道站江路17号。职责:负责月湖辖区内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个体及非企业单位纳税人税费管理服务,月湖区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非税征收管理,及零散房屋租赁税费管理服务。
联系电话:0701-6255035。
另: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不再承担管户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月湖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