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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预收计提销项税”应该企业自行设计的二级明细科目,应该是预收性质。
因为科目明细名称是——“预收计提销项税”,说明应该是预收货款,但是给交款方开具了不征税,但是为把预收款中的税额给分离出来,特意设立的。
财政部最近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有关答疑中,专门说明,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预收货款的就计入“合同负债”,但是“合同负债”必须是不含税金额。至于税额该计入什么科目却没有解释,是留给企业自行安装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处理。
对于预收款开具增值税征税发票的,按照增值税规定“先开发票的”,在开具发票就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开具发票的预收款,税额应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
对于预收款开具增值税不征税发票或没有开具发票的,税额计入什么科目财政部没有解释,企业自主决定计入“预收计提销项税”也是可以的。
为方便对账,对于同一家企业,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最好只使用一个科目就够了,不要同时使用。如果已经同时使用的,最好在年底关账前相互抵消,从次年开始就用一个科目就足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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