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91
  • Tax100会员 33317
查看: 925|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皖财税法〔2021〕55号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1-2-5 10: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5583171.html
发文单位: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皖财税法〔2021〕55号
文件名: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皖财税法〔2021〕55号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2-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皖财税法〔2021〕5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号)、《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的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联合审核认定,现对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以上非营利组织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xls

21.5 KB, 下载次数: 18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