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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东宁市税务局与东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构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为环境保护税的足额征收奠定了基础。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掌握工作动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密切跟踪关注环境保护税的各项工作进展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两局各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和内部工作协调。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底册,全面掌握纳税人污染物排放情况,做好纳税人排查认定工作,完善税源数据库。实行定期传输监测数据,发生新增(注销)纳税人、新增(终止)排污等情况,两局及时进行数据交换,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是建立复核机制,强化风险防控。针对风险系统中无法排除的疑点,市税务局相关部门提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复核,将疑点数据进行传递,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介入调查复核,堵塞征管漏洞,强化风险防控。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两局定期联合对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传媒,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宣传环境保护税法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治污设施投入,鼓励企业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同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加强税法内容解读及相关政策辅导,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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