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报经批准前: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 ①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②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后,由于“尸体”还在,应及时终止固定资产确认并进行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 3、变卖或收回残料等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变卖计提的增值税,无变卖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