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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而知新,关于社保费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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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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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02: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标题: 温故而知新,关于社保费那些事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U3MDgzOQ==&mid=2247498740&idx=1&sn=c3b0fc976bf65ab1ba54e3f6c05be973&chksm=9746bc4ca031355a158afeb9acff0652dadbb7fa3f0b4f221a92163609c259f9170eefa97cb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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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很多缴费人咨询社保费的缴费方法、渠道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梳理了相关知识点,仔细看好了呦~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包括企业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二、职责分工

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费款核定、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费款征收。

三、征收期限

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向税务部门缴费,税务部门每月11日、21日集中扣款。


友情提醒
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费款金额开展足额征收,如账户余额不足,税务机关将无法进行扣款,所以在扣款期间请确保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哦~
四、咨询热线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962218医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

热点问答
Q1
采取扣款缴费的,缴费人需要在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操作吗?
答:不需要,如果希望税务部门扣款的话,无需操作,只要确保扣款期间内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即可。
Q2
缴费单位如何查询应缴费额?
答:缴费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用人单位社保费缴费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获知当月社保费应缴费额,也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获知当月社保费应缴费额。
“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可自行下载打印。
Q3
缴费成功后,如何取得缴费证明?
答:缴费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或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单位缴费证明打印”模块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随申办“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中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Q4
企业因为账户余额不足,社保费扣款缴费失败,扣款不成功怎么办?
答:缴费单位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中查询当月的缴费情况,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若未成功,应通过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完成自行缴费,可使用任一已签约三方协议实时扣费,或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已开通此项业务的银行网点缴费。
Q5
缴费单位变更扣款账户如何操作?
答:缴费单位如需变更扣款账户,可以在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或者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操作。


温馨提醒
对于2020年10月1日后新参保的用人单位,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网签,在“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方式选择”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缴费”。
以上操作在每月9日(含)前完成的,扣款从当月起生效;
每月9日后完成的,扣款从下月起生效。
- END -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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