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公布我区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人事处,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我区共有5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7号),现将我区2020年入选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和凝聚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推动科技创新进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骨干力量。各地区、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充分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要加强联系服务,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解决他们的实绩困难,为他们潜心工作解决后顾之忧。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弘扬他们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精神,激发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坏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珍惜荣誉,增强社会责任感,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不懈奋斗。
三、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有关规定,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待津贴款拨付到帐后,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证书一并领取。有关事宜咨询请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领取发放工作请与我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宫 然
联系电话:(0471) 6946607
联 系 人:沈婷
联系电话:(0471) 6945636
附件: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