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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相 过节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 制综合组《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相城过节,制定以下 措施。
一、实施留相过节补贴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原材料、零部 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 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 留相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
1.给予企业专项补贴。
春节期间(2 月 11 日至 2 月 17 日,下同), 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按每人 500 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安排留 相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 100 元标准再给予企业补贴。
2.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
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 产类集宿楼、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 半月房租。
二、提供节日生活保障
组织开展留相外地员工生活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为 留相外地员工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丰富留相外 地员工节日生活。
3.提供免费防疫物资。春节期间,对留相外地员工免费提供防疫 物资保障。
4.优先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春节期间,对留相外地员工中符合重 点接种人群对象的,优先安排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5.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好各类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三、附则
1.本措施“留相过节补贴”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 企业、六大新经济产业企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 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物流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 建设领域另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2.“企业专项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于春节后按实发放;
3.本措施所称“企业外地员工”,系为户籍非苏州大市的企业员 工。其中,“给予企业专项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为在相参保外 地员工;
4.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让留相外地员工及时得到实 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5.本措施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2-67591909。 苏州市相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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