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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2014年5月15日第三版刊发
(社会保障处)
四川:让大学生就业有“助”创业有“路”
该省出台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措施,将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有补贴
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推动落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将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从2014年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进入高校建立的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以及在地方各类产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确认可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二是鼓励小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对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底。同时,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三是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扶持对象。将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明确提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四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2年内对其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扩大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享受范围。从2014年起,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
六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从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在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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