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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居民个人兰兰 2019 年共取得工资 144000 元,取得劳务报酬 20000 元,取得稿酬 5000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 20000 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共计 62400 元。
年收入总额=144000+20000×(1-20%) +5000×(1-20%)× 70%+20000×(1-20%)=1788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178800-60000-62400=56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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