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15-03460 [ 发文字号 ] 渝文备〔2015〕2322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成文日期 ] 2015-12-04 [ 发布日期 ] 2015-12-04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渝文备〔2015〕2322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
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渝财会〔2013〕36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业(集团)和普通高等院校:
根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会〔2013〕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重庆会计青年英才培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培养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判断能力强、操作能力强的重庆会计青年英才600人。按企业、行政事业、注册会计师和教学科研四类招收培养,也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培养。每期招收人数根据当年报名人数确定。
二、人员遴选
(一)选拔范围。重庆市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包括中央在渝单位。
(二)基本条件。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没有因与会计职业有关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较好英语基础,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具有较强的刻苦钻研精神。
(三)具体条件。
1、企业类: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2年,且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中级考试金银榜考生1年;担任财务主管行政职务或后备骨干1年以上。
2、行政事业类: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2年,且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考试获金银榜考生1年;担任副科级行政职务或后备骨干1年以上。
3、注册会计师类: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年且执业3年以上;担任事务所项目经理职务或后备骨干1年以上。
4、教学科研类:取得讲师及以上职称2年且从事财会教学工作2年以上;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为第一作者。
(四)申报推荐。本人如实填写《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培养项目申请表》(附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报审。区县级单位经区县财政局、市级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经市级主管部门、民营企业经市工商联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在渝单位直接报送市财政局。
(五)考评和人选确定。
1、笔试。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主要考查会计、财务管理、财经法规、英语和综合知识。
2、评审。对申报者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学历、年龄、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量化评分。
3、面试。根据笔试和评审两项成绩综合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4、人选确定。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笔试、评审、面试成绩综合评定考察对象。人选名单按程序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公布,并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三、培养管理
(一)每届培养2年,分为知识拓展、能力强化2个阶段。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并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有效对接。其他培养措施按《实施方案》执行。
(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会计青年英才选拔,选择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指导审定培训项目、指导监督培养院校开展培养工作,建立学员培养淘汰机制,收集培养情况,促进院校改进完善培养工作。
(三)培养院校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负责按培养目标进行设计能力框架建设、开发培养课程、组织实施培训、阶段考核、学员档案建设、量化考核办法及跟踪管理等;接受学员测评;整合院校优秀师资、聘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优秀教师上课,对培训学员实行导师制;每年向市财政局报告培养情况,并提出淘汰建议。
(四)会计青年英才培养相关课程,凡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相同的,且学员要求并考上该培养院校会计专业硕士(MPAcc)的,应免相同课程学习和收费,学校只收取未学课程的培训费用。
(五)颁发毕业证书。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及培养院校联合颁发“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毕业证书”。学员按会计专业硕士(MPAcc)要求修完其他课程合格的,由学校按规定颁发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培养经费
根据培养经费“由会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单位和个人如何承担培养经费,由单位结合实际具体制定报销办法。培养期间集中学习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学习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青年英才的培养,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支持他们参加培训。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项目申请表。确定的培养人选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确保集中学习时间,发扬刻苦钻研的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的完成。
附件: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培养项目申报表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会计 人才 培养 通知
<img height="2" uploadpic="" width="587" class="MsoNormal" style="mso-ignore:vglayout;position:absolute;z-index:3;left:0px;margin-left: -2px;margin-top:2px;width:587px;height:2px" id="AutoShape_x0020_5"><img height="2" "="" uploadpic="" v:shapes="AutoShape_x0020_4" width="587">
附件:
重庆市会计青年英才
培养项目申报表
(**年)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报 考 类 别: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备 注:
11.
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
姓 名
|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籍 贯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任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
健康状况
获得其他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外语语种
口语交流
□可
□否
文字交流
单位
注册资金
单位职工
总人数
单位财务
人员总数
联系电话
移动:
住宅:
E-MAIL
通讯住址
学
习
简
历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要求:请按时间顺序注明境内外工作经历及所担任职务。
已发表论文及著作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名称等。
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
要求:请注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要求:请注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时间、级别、名称、担任职务或职责等。
近5年以来主要工作业绩
(15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日 期:
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区县
财政局
、
或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选拔考试成绩
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意见
领导签字:
日期:
/>
一图读懂:
一图读懂丨海内外人士为何青睐重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