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11
  • Tax100会员 33665
查看: 331|回复: 0

你问我答|12366每日咨询热点TOP3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1-1-21 02: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你问我答|12366每日咨询热点TOP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11621&idx=3&sn=e7946e8b9ad586b7eaa054e2adaaac9d&chksm=f0c5fc50c7b27546782e28112bebec7a6b210709909a667f99a7e7ea391f999d35ae9bd3605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20
二维码: -



12366为您精选了纳税人最关心的每日咨询热点问题,供您学习参考!
01
哪些人应当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办理?

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注: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您应当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02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核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两者保持一致。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领用数量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增版增量”。
03

哪些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来源:深圳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
第三税务分局


竭诚为您服务!
↑长按二维码关注↑
746_161116890734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