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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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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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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00: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伊春税务
标题: 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2ODM1NjUxNg==&mid=2247502322&idx=6&sn=297e58464c99fc1bbe292fdd46219d2c&chksm=fc8db239cbfa3b2f330d0d7826e682ca03dd3be3336001a0fac692a55384cc6544a5e33c0b7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20
二维码: -


Q
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规定,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船舶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表明船籍港为“中国洋浦港”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2.运输企业及购进船舶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的证明文件。从事国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和旅客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从事国际集装箱和普通货物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内地往返港澳散装液体危险货物和普通货物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大陆与台湾地区间运输的,应提交有效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和《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政策的具体时间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

END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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