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06
  • Tax100会员 33653
查看: 436|回复: 0

民法典条漫|灿烂的“遗产”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1-1-19 15: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茂名税务
标题: 民法典条漫|灿烂的“遗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A3MzY4NQ==&mid=2650171179&idx=1&sn=c1b16f30cbc206b5a3105ca37539da36&chksm=8376bf91b401368730695d19296ec73b69dd6262b63b935c63d05d799ec8c8da47b2756cd4c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8
二维码: -










民法典
小知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85_161104110724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