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86
  • Tax100会员 27960
查看: 265|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具体口径问 国税函[1995]621号

4298

主题

5518

帖子

1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0690
2021-1-18 15: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税函[1995]62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具体口径问
发文日期: 1995-12-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具体口径问

国税函[1995]621号             1995-12-04

  为加强税源分析和管理,针对目前编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对《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有关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一、从1996年起,将《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以下简称报表)改为半年(二季度)和年度汇算清缴报送两次,半年报表必须带附表,并于8月15日前报国家税务总局。

  二、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报表在报送省局汇总的同时应报国家税务总局一份。

  三、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股份制企业的,其数据均在股份制企业附表中随行业统计填列。

  四、报表第7行“税收调整净额”项包括企业自行调整和税务机关调整数,第22行、23行“补充资料”两项查补数只反映税务机关查补数。

  五、税法法规18%、27%税率是两档优惠税率,不是减免税,故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项中不包括其数据。

  六、企业盈亏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准,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的企业在盈利企业中反映。

  七、报表第3行“减免税企业户数”实际发生的减免税额反映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项中。

  八、报表第16行“实际负担率”可不填

  九、报表第17行“税后利润”等于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减第11行“应缴所得税”加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加第9行“其他减免税利润额”

  十、报表文字分析内容应包括:本期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缴所得税、年末未缴所得税、税后利润等几项主要经济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