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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内财会〔2020〕552号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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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nmg.gov.cn/doc/2020/06/08/60576.shtml
发文单位: 财政厅
文件编号: 内财会〔2020〕552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5-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各级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自治区委,有关人民团体,自治区直属各本科院校,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掌握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政部决定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汇总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等工作,同时做好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及时准确编报。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及时审核、汇总并报送《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所属地区(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编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应督促其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对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分析应用。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结果的应用工作,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知道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二、编报方式
  (一)我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网络版方式,通过IE、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内蒙古)”(https://202.99.230.234:6443/),在网上编报系统中完成内控报告编制、报送、审核、汇总等编报工作。具体编报自接到本通知后即可登录上述网址进行。
  各部门、各编报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另行分地区印发,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与用户名一致。
  (二)根据自治区实际,我厅组织专业人员对财政部编制的编报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了修改完善,连同操作视频、问题解答、审核要点等可一并在“内蒙古会计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报送时间
  (一)自治区直属各部门、单位
  自治区直属各部门、单位(包括盟市、旗县法检两院、自治区直属各本科院校)应当于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汇总工作,将本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通过网报系统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垂直管理要求,审核并汇总本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
  (二)地方财政部门
  各盟市财政部门应当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通过网报系统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应当直接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报送本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由于我区内控报告编报方式的改变,务请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阅读网络版编报操作手册(自治区版)、观看操作讲解视频。我厅将安排适当时间联合久其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开展内控报告编报系统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或关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在内蒙古会计网发布的培训信息。
  (二)对于没有下属单位的部门或单位,完成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后即可直接提交送审,不需要再编制部门汇总报告。
  (三)各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后如发现系统中初始化维护进去的部门、单位信息有误,请填写《内控报告系统单位信息调整情况表》(附件4),于5月31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由各级财政部门汇总后通过邮箱直接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四)关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系统技术支持
  1.为做好内控报告编报技术支持服务,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内蒙古会计网编辑部建设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编报互助服务平台”,该平台用于技术咨询、业务交流,由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在线服务。同时,北京久其公司一并提供技术服务。
  互助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nkbb.nmgacc.cn/,登录用户名、密码与内控编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一致。关注微信公众号可以手机操作。《互助服务平台使用手册》可在“内蒙古会计网—下载中心”栏目、互助服务平台下载。
  2.内蒙古会计网编辑部技术支持电话: 0471-4931301,北京久其公司技术服务电话:400-119-9797转8。
  技术服务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17:30。编报期间技术服务电话繁忙,除非必须,请尽量通过互助服务平台解决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王璇;电话:0471-4192248
  电子信箱:362915850@qq.com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2.2019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3.内控报告系统单位信息调整情况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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