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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派驻工作队人员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安排57个工作队2020年车辆运行补助经费771万元,其中驻边境旗县的工作总队安排每个旗县16万元/年、其他旗县的工作总队安排每个旗县13万元/年。现下达你盟(市)车辆运行补助经费 万元(详情见附表)。此款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相关支出科目。
请你盟(市)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尽快足额拨付资金至相关旗县财政局,并由旗县财政局根据当地政府办公厅的申请及时下达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请你盟市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57个贫困旗县车辆运行补助经费分配表
17-1.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2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贫困旗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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