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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新姿势”,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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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6 00: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南税务
标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新姿势”,你学会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M1OTMxNw==&mid=2651934856&idx=2&sn=40a8a713d213308e72298d7e7a4e5416&chksm=809aaeb2b7ed27a40b3ab122bb9ac687b405c864a68ff70b98577a060c227d36ee92d5b76d4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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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一起来学习吧!

01
登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02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选 择税款属期,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下一步”即可申报。无税源信息的,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基本信息界面后,点击“新增土地”,录入相关土地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注意:土地基本信息的填报务必准确具体)

填写完毕后保存即可。


03
填报保存后回到信息报告页面,可以发现已经生成新的土地信息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信息进行维护。

点击“维护应税明细”,选择土地等级,并填写占用土地面积。

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确认后点击确定。

04
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后,回到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的税款属期,勾选需要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下一步”。
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申报成功。

以上就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方法,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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