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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APP确认操作步骤:
如您2020年已经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1年继续享受的情况,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
 (2)系统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
(4)如需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等部分信息,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修改”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信息则提交成功;
(5)如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6)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选择“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如您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以先确认2020年度申报的其他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新增即可。
如您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直接填写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确认操作步骤:
如您2020年度已经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1年度继续享受,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局网页端【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扣除年度】选择“2021”-“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如需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等部分信息,则需点击“查看”之后进入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如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如您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可以先确认2020年度申报的其他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进行填报即可。
如您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直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填报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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