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0
  • Tax100会员 33489
查看: 480|回复: 0

【实用】个人有多处、多种所得,如何判断主管税务机关?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1-1-15 14: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实用】个人有多处、多种所得,如何判断主管税务机关?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01152&idx=4&sn=594be9a281c9af2a0a9393ba1323a0b0&chksm=8baf02bcbcd88baa2fc5a053aff04e85a30ec49936edbeeaeff119544eaedb6def332aa36e1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5
二维码: -




当下,越来越多的小伙伴们在多处单位取得个人所得,或者取得多种所得,那么如何判断主管税务机关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呢?来跟着小编看看以下情形,一起学习下吧!

情形一: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具体情形
主管税务机关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其中一处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情形二:
取得经营所得的
具体情形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经营管理所在地
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管理所在地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

情形三: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具体情形
主管税务机关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
按照情形一处理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
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

情形四:
取得境外所得的
具体情形
主管税务机关
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
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
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
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选择其中一地
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
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

情形五: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国籍的
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情形六: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来源:上海税务

扫 描 二 维 码
关 注 沈 阳 税 务
微博
微信
头条



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74_161069221175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