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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十答,帮您解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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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5 00: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南税务
标题: 十问十答,帮您解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实务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M1OTMxNw==&mid=2651934828&idx=1&sn=61ae979c1dd648de729f5fff3e12c144&chksm=809aae56b7ed2740938e6ba855192ca88b26b9b9619c870ff67e9642958489a687bff531964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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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自2020年12月1日起,安徽省税务局就开始正式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施行合并申报后,我们收到许多纳税人的咨询,今天我们就围绕这些热点问题,集中来为大家答疑。

热 点 问 答

01
Q
如何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答:合并纳税申报后,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十个税种时,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
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申报系统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02
Q
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的合并申报?
答:纳税人可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模块对各税的税源信息进行填报;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纳税人还可通过“搜索”栏直接搜索相关模块,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在当地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

03
Q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各税种纳税期限有什么调整?
答:为了防止纳税人因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造成漏报,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按期纳税的统一调整为按季申报纳税,按次纳税的保持不变。纳税期限调整后,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04
Q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该如何提供税源信息?
答:纳税人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提供税源信息,纳税人仅就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种填报对应的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时间。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进行设计,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一次性填写所有税源信息。
05
Q
合并申报表所涉及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答: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例如,纳税人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3个税种,剩下的资源税,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任何时间单独申报,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表。
06
Q
税源信息填错了如何处理?
答: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
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前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
第二种情况,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后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此时需要通过更正申报进行调整。
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后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需先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然后再更正申报。
07
Q Q:
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答: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08
Q Q:
如何打印本期的合并申报表?如何打印往期的老申报表?
答:一、对于当期申报表,打印路径为:本期申报界面左上角“打印”按钮。
二、对于往期申报表,打印路径为:首页——我要查询——已申报信息查询。界面上输入所属期,点击“查看”,将出现“打印”按钮。
09
Q Q:
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涉及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是否也需要合并申报?
答: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缴税办证有关申报表单仍继续使用,不使用新的合并申报表。即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时,仍继续使用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所得税、契税等。
10
Q Q: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答: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按规定据实计算申报应纳税额。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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