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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设“《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讲解”直播课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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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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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 03: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通知】关于开设“《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讲解”直播课堂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491668&idx=2&sn=6ec8e57bd24cb31e75bb243a4410fb4f&chksm=ec1a33dbdb6dbacd3289fa2f65ee632a6a1d19b2739ce13d2fae6157b02b65e1df42881bfe1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3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是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发票管理,堵塞虚开、低开发票税收漏洞的有效措施,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利保障。为使纳税人能够了解《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具体内容,我局将于2021年1月14日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络纳税人学堂进行视频直播讲解,直播期间您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视频直播间在线学习交流。

课程名称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相关知识介绍
直播时间
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
下午14:00—15:00
授课人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税科 杨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税处 瞿滨
参与方式
★1.电脑观看: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视频直播间,进入直播间观看。
2.手机观看: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登录以下网址——
http://js.mobile.12366xuetang.com

注:首次使用功能,需用手机号注册后正常使用。错过直播的小伙伴,还可以通过以上路径或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纳税人学堂”栏目看回放哦。
敬请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1月12日

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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