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转发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 冀税函〔2019〕18号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税务局: 做好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决策部署的要求,对增强小微企业获得感、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意义重大。为保证小微企业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得到快速高效的解决,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税总函〔2019〕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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