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47
Tax100会员
3365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提醒|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啦!3种渠道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81
|
回复:
0
提醒|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啦!3种渠道可办理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1-1-12 04: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浮税务
标题:
提醒|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啦!3种渠道可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MTAzMTg3OA==&mid=2247493972&idx=1&sn=90dcb48d93cf786dbc5c7f2e559cdd5c&chksm=ce1ff5fdf9687ceb37d85ca538ae8952598497253d28182cb1d493315417a4d215091adec9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1
二维码:
-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特别注意
1、
未填写“经营所得(A表)”的企业,应在填写“经营所得(A表)”后再进行经营所得(B表)操作。填写“经营所得(C表)”前,需先填写“经营所得(A表)”、“经营所得(B表)”。
2、
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经营所得(B表)。
3、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再填报经营所得(C表)。
4、
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办理渠道如下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登陆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01
经营所得(B表)
1.适用对象
被投资单位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个人
2.填写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具体操作
(1)点击
【经营所得(B表)】
,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2)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3)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
【下一步】
;
(4)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
【下一步】
(若有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则在此环节录入);
(5)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
【提交申报】
,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02
经营所得(C表)
1.适用对象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申报,报送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
2.填写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3.具体操作
(1)选择申报年份。点击
【经营所得(C表)】
,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本表自动获取税款所属期、被投资单位信息,汇缴地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2)确认申报信息。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还可以额外补充需要调增的数据。其中只有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可减免税额(可减免税额附表、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附表)在报表中直接修改,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03
缴纳税款
1.三方协议支付
本功能适用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在缴款时进行选择。
操作步骤:
(1)点击
【我要查询】
-
【申报查询】
-
【未完成】
,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
【立即缴税】
(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
【三方协议缴款】
,点击
【立即支付】
;
(3)确认此次缴税所使用的三方协议缴款账户,点击
【确定】
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2.银联在线支付
未签订三方协议缴款的纳税人,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款。
操作步骤:
(1)点击
【我要查询】
-
【申报查询】
-
【未完成】
,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
【立即缴税】
(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
【银联在线支付】
,点击
【立即支付】
;
(3)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3.银行端凭证支付
纳税人在缴税支付时可选择银行端凭证支付,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
操作步骤:
(1)点击
【我要查询】
-
【申报查询】
-
【未完成】
,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缴税,如有多条未缴款记录可点击
【立即缴税】
(仅同一个税款所属机关、收款国库的申报可合并缴税);
(2)支付方式选择
【银行端凭证支付】
,点击
【立即支付】
;
(3)纳税人在线生成银行端缴税凭证后,可下载打印,持纸质凭证前往可办理业务的银行窗口完成支付。
4.扫码支付
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进行扫码缴税。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
1.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填写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具体操作
(1)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
【生产经营】
,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2)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
(3)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4)若需补缴税款则通过税款缴纳菜单自行选择相应的方式缴款。
4.缴纳税款
(1)三方协议缴税。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操作步骤: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
【税款缴纳】
→
【三方协议缴税】
,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包括:投资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税款所属期起止、申报表类型、申报类型、缴款状态、缴款期限、欠税金额、个人三方协议账户。
选择投资人待缴税记录后,点击
【打印】
,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前至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缴款,逾期将需要作废重新打印并可能产生滞纳金。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
【作废】
,作废成功后,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
【打印】
,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缴款。
注意事项:
01
只针对本地申报成功且欠税的记录进行缴款,如果客户端重装,申报数据丢失,只能通过其他渠道缴款。
02
打印状态为“已打印”,缴款状态为“已缴款”的,不允许作废。
(2)银联缴税
操作步骤: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
【税款缴纳】
→
【银联缴税】
进入银联缴款界面。
勾选待缴款记录后,点击
【立即缴款】
,会弹出一个提示,点击确定后发起缴款请求,请求成功后会用浏览器打开银联缴款页面。
先在浏览器打开的银联缴款页面,录入该缴款银行卡办理时使用的姓名、证件号码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点击
【确认付款】
,缴款成功则会跳转至缴款成功提示界面。
浏览器中完成缴款后根据缴款结果,在客户端中点击
【支付完成】
或
【支付未完成】
(若点击
【支付完成】
,客户端会检查缴款结果并在页面上显示)。缴款结果在页面上显示后点击
【确定】
即可。其他投资人需缴款按照以上步骤再次操作即可。
(3)扫码缴税。申报完成之后有欠税的,可以生成缴税二维码,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微信进行扫码缴税。
操作步骤:
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
【税款缴纳】
→
【扫码缴税】
进入扫码缴税界面。
选择投资人待缴税记录后,点击
【生成二维码】
生成缴税码后进行扫码缴税。
缴税成功后,点击
【支付完成】
按钮,系统会自动获取缴税状态;如果暂不需要缴税,可点击
【支付未完成】
关闭二维码。
注意事项:
01
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在失效时间前完成税款缴纳。如果超过失效时间(一般为30分钟)未缴款,则需要重新生成缴税二维码。
02
二维码关闭后,可点击
【生成二维码】
重新打开或导出。
03
未获取到缴款状态的,可以重新进入
【扫码缴税】
菜单获取缴款结果。
—
办税大厅
—
1.适用对象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9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2.报送资料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办理时限
办理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湖南
江西
税收刊物
甘肃
热点答疑
北京
陕西
贵州
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