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6
  • Tax100会员 33656
查看: 353|回复: 0

《税务之声》丨今年1月1日起将实施这些涉税新规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1-1-11 2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湛江税务
标题: 《税务之声》丨今年1月1日起将实施这些涉税新规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TU2MjM5NA==&mid=2247510292&idx=2&sn=d4fdea9e448dab6e3c24eb0f86ca7ca8&chksm=e9f3f9e1de8470f758a4ee821b55fa9cd6f85551be9828e7eaffab5bb0c88cf5f9bd2caa372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07
二维码: -



第八十一期
主题:今年1月1日起将实施这些涉税新规


听众朋友们新年好!本期是2021年第1期《税务之声》,也是本节目创办以来的第81期。本期节目,将为大家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批税收方面的新规定。


【一】这部分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大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今年起,这些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可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申报缴费。划转后,征期在2021年度、所属期为2020年度的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征缴。广大缴费人如对划转后申报缴费有疑问,可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至2022年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此外,还有这些跟您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
  
【四】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助力企业担保融资!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六】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信用“黑名单”警告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过渡期内,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七】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
  
【八】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住建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的互联互通。


往期回顾
《税务之声》丨温馨提醒!年终有这些重点财税工作要“收口”

《税务之声》丨“纳税信用”小贴士,这些知识你需知

《税务之声》丨注意!明年起,这两类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变化

来源:湛江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湛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更多精彩内容
↓↓↓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2.【十万有礼】快,丰厚奖品等你来拿!

3.扩散周知!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4.新年好消息!2021年1月1日起,购买这些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5.快速了解车船税法小知识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106_161036670905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