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20
  • Tax100会员 33557
查看: 395|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 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办理流程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1-1-11 15: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佳木斯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 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办理流程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zgwNjU1Mg==&mid=2247491410&idx=1&sn=390242f6a4308f1a845680ec56d36296&chksm=fc3179e5cb46f0f3c374198f6d9598c5cc3976dac788f4494f62fe52ef61b263ca3a8c8cc1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07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10号


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规范全省增值税发票代开业务办理流程,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地点。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邮政委托代开窗口、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增值税发票代开业务。
二、办理材料。纳税人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按照《代开增值税发票文件依据》(见附件)有关规定报送办理材料。纳税人可以免填单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填写。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三、税费缴纳。纳税人可选择使用POS机刷卡、银税三方划缴协议、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缴纳税费。
四、发票领取。纳税人在申请代开发票的窗口领取发票,也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自行打印发票。
五、资料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代开增值税发票文件依据》,在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代开增值税发票文件依据》(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89_161034872500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