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55
  • Tax100会员 33374
查看: 417|回复: 0

咸税·微视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如何实行分档征收?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747
2021-1-7 0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咸宁税务
标题: 咸税·微视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如何实行分档征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I3ODE1NQ==&mid=2247493877&idx=3&sn=a4b3feb1cfe9676a666caf69a8e712e8&chksm=9774ed51a0036447233c0f831851fc1edd759ca41e3dfeb1299110cfcd4a2b278e5b202ece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06
二维码: -






相关问答

问: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如何实行分档征收?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总数超过30人的企业,实行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至1.5以内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含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
因残保金是本年度征收上一年度的费款,该政策适应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应的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往期回顾

●部分纳税人个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了什么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可到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再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指2021年1月还是4月?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是如何确定的?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编辑:侯树强
审核:杨 亮

507_160995300831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