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49
  • Tax100会员 27959
查看: 32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48号

4298

主题

5518

帖子

1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0690
2021-1-6 11: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8]48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文日期: 2008-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8]48号                       2008-01-11

  注意: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文件全文废止。

北京、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重庆、贵州省(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上述3个保险公司2007年度由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按全额汇总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上述3个公司应在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三、上述3个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doc



25-191125101P6.doc

248.5 KB, 下载次数: 18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