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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丨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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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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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05: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遵义税务
标题: 每日一“典”丨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AyMjk0MQ==&mid=2657260024&idx=5&sn=9377bfe93bf97d8beb072a36e3813f0c&chksm=8448704ab33ff95c3722d8caa13167e7e9e867db05f431dc96b949716704b839b6759de07bc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31
二维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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