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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南——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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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00: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庆税务
标题: 【操作指南】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南——房产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ExNDE2NQ==&mid=2652635566&idx=3&sn=e50fae064a9ae501c96021c580f69ead&chksm=84af1db4b3d894a2c06ced1300034019076354ceae996500e3ab8b615040dd7557d60ffe630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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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第一个申报期已经过去了,是不是还有小伙伴对相关操作不太熟悉呢?别急,税小皖今天就带大家来温习一下“房产税”是如何申报的~




申报提示:房产税是根据税源信息进行申报的,因此我们需要先进行房产税的税源信息采集,通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录入房产税税源信息,录入并保存成功后,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申报房产税。
一、如何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或直接搜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税源报告页面。

(2)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后下拉至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房产】。


(3)如实填写房产信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其中红色星号的为必录项。点击【保存】。


(4)提示信息保存成功,进入“维护应税明细”界面,点击【确定】。

(5)跳转至“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界面,据实填写房屋原值。
如果仅有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则出租房产信息均填0。如果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均有,则据实填写出租信息,点击【保存】。


(6)勾选对应房产信息,再点击【维护从租明细】。

(7)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界面)“,勾选对应房产信息后如实填写信息。


(8)维护信息后下拉点击【保存】,即可在房产税税源信息中看到新增的房产信息。


(9)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报告】-【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10)根据您的房产税纳税期限,在税款所属期正确选择,下方申报表信息点击勾选【房产税】,点击【下一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


(11)核实应纳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12)跳转确认“应补退税额”的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13)跳转至“税费缴纳”界面,在未缴款信息中勾选您需要缴纳的税款,选择下方缴款方式,缴款成功后,即完成房产税的申报缴款流程。

二、如何添加减免税信息?
(1)搜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后点击进入。

(2)进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后,勾选您的房屋信息,根据您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分别点击【维护从价明细】和【维护从租明细】。

(3)进入界面后,下拉至下方“减免税信息”,点击【加号】,选择您所享受的减免性质代码,录入减免起止日期,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即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日期是必填项,变更日期的次月即是减免生效起始时间。
三、如何作废申报?
(1)搜索“申报作废(税收)”,点击进入”申报作废(税收)“界面。

(2)选择申报日期和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

(3)查询到您所需要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提示申报信息作废成功即完成。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大观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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