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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咋规定?误餐补助缴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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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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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03: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定期定额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咋规定?误餐补助缴个税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642702&idx=2&sn=28c90aa77fd4dd1ed0b2b41c9106a5a5&chksm=befce348898b6a5ed4d57871e8b0084a7f189718140a69a4a6c1b2975fb3c0badca9b79fdc6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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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业户到外县销售货物纳税地点在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六条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四、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误餐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马丽杰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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