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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3〕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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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1145069/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文件编号: 财税〔2013〕22 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5-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本帖最后由 朝花夕拾 于 2020-4-24 22:11 编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3〕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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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1145069/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1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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