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43
  • Tax100会员 33325
查看: 488|回复: 0

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缴费申报指南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12-29 18: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北税务
标题: 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缴费申报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UzNTcxMQ==&mid=2653785867&idx=1&sn=4ff46968cd2c24ae9f373b104229d80c&chksm=bd10187b8a67916dae753fdb1f7d52a28c155dbf1950cd33ad5d96937f252fddcfa3545337f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9
二维码: -


申报指南



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划转后如何申报缴纳?河北税务为您梳理了这些知识要点。

01
划转要点
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上述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分成、使用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02
征收范围和对象
(一)水土保持补偿费
  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
  (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与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口径相同)。
   (三)排污权出让收入
  现有排污单位;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中标人为缴费主体。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
03
征收期限
征收期限按次的,2021年1月后即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征收期限按期的,2021年2月起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04
申报方式



推荐阅读


? “专票电子化”业务不熟悉咋办?税务部门5条便利化举措来帮你
? 明年起实施!一图了解“专用车辆”免征车购税如何办理
? 明年这些进口商品将降关税(附图解)

来源:河北税务
责任编辑:王威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248_160923630742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