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36
  • Tax100会员 33455
查看: 381|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9 1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qt_9048/20131226/0017-16629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2-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决定取消下放财政部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项,下放管理层级3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抓紧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后的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确保后续监管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财政部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
财政部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其他共同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处理决定
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审批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8〕438号)取消
2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