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控开票软件及相关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4号
为落实好增值税税率调整改革精神,确保纳税人能够按照调整后的税率顺利开具发票,涉及按新税率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需于4月1日前对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以下简称“开票系统”)及相关系统进行升级。现将升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票系统升级 (一)开票系统(金税盘版) 1.升级方式。本次升级提供自动升级和手工升级两种方式: (1)自动升级。开票系统(金税盘版)在联网状态下登录后,软件自动进行升级。 (2)手工升级 ②通过一诺365平台下载中心下载。 对于自动升级安装不成功的,服务单位可通过电话远程指导用户进行安装;自行安装或电话安装不成功的,由服务单位通过网络协助或上门进行安装。 2.升级注意事项 (1)为保证数据安全,如果需要下载开票软件安装程序,请务必采用上述两种方式从正规渠道进行下载。 (2)升级前请保障网络畅通,将杀毒、安全软件暂时关闭。 (3)登录开票软件前,请确保金税盘正常连接。 (4)请确保C盘和开票软件安装盘空间足够。 3.升级服务保障。升级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开票软件(金税盘版)服务热线:95113。 4.升级成功标识。升级后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版本为V2.2.33.190318,升级后软件如下图:
(二)开票系统(税控盘版) 1.升级方式。本次升级提供自动升级和手工升级两种方式: (1)自动升级。开票系统(税控盘版)在联网状态下登录后,软件自动进行升级。 (2)手工升级。登录河北九赋官网(http://he.baiwang.com.cn)下载中心下载后自行安装。 对于自动升级安装不成功的,服务单位可通过电话远程指导用户进行安装;自行安装或电话安装不成功的,由服务单位通过网络协助或上门进行安装。 2.升级注意事项 (1)保障网络畅通,将杀毒、安全软件暂时关闭; (2)多个税控盘同时使用一个软件,升级软件后需分别插入税控盘登录开票软件。 3.升级服务保障。升级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 全国24小时服务电话:4006112366 河北省服务电话:0311-89862000 4.升级成功标识。升级后开票软件(税控盘版)版本为V2.0.29,升级后软件如下图:
二、其他系统升级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为确保使用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能顺利开具新税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尽快完成系统改造和对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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