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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更新】20201218涉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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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11: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改革,税务总局以《公告》的形式,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管事项。《公告》的制定贯彻了“便民、高效”的原则,从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优化缴费服务的角度出发,明确了六个方面内容。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的温馨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的温馨提醒


3.中国政府网 深圳市税务局:异地纳税人在深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增值税预缴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0年7月—10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相关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做出通报。

链接:中国政府网 深圳市税务局:异地纳税人在深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增值税预缴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4.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自2018年2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该规定有效期5年

链接: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5.关于《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通知》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完善本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相关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申报流程、后续管理等重要涉税事项规定,确保非营利组织的税收减免政策有效落地实施。

链接:关于《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6.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沪财发〔2020〕15号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结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做出通知。

链接: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沪财发〔2020〕15号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7.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 渝财公告〔2020〕33号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

链接: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 渝财公告〔2020〕33号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8.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现将《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18年第3号修订)全文废止。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9.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佛人社〔2020〕63号),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3%调整为14%。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告


10.湖北省社会保险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 湖北省社会保险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关于省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的通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0〕25号)《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和《关于我省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9号)规定,现就省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有关事项通告。

链接:湖北省社会保险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 湖北省社会保险局、湖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市分行关于省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的通告


11.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厅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按照中共播州区区委、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将统一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做出公告。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播州区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厅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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