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54
  • Tax100会员 33525
查看: 279|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28 10: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80117/0017-16130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1-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1990)924号《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原我局沪税地(1989)46号文第五点规定:“沿铁路线两旁的企业用地,如属于向铁路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应属于铁路部门拥有土地使用权并负责缴纳土地使用税”。现改按此转发的通知中第二点规定办理。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单位使用铁道部所属单位的房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